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来安大度人 - 

善帖、恶帖?应留、该删?大家公论!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3 15: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先有采石厂,还是居民住房?采石厂不应该破坏生态环境,不应该影响和干扰居民日常生活,这是法律规范的底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3 17: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网北京3月22日电 江苏省睢宁县日前召开会议,通报“运用网络舆情最佳、最差单位”。其中,教育局、建设局、房管局被评为运用网络舆情最佳单位,而县规划局则因对网帖只回复不办理,被评为“运用网络舆情最差单位”。睢宁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后,县规划局长李林被免职。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立即引发了人民网网友的热议。
    网络舆情处理超时,领导是否该被问责?22日人民网推出调查,截至当日22时30分,3950名网民进行了投票。超七成人民网网友表示赞成,认为重视舆论监督,能促进行政。20.3%的网友担忧,某些领导借此标榜政绩。313名网友反对,认为是否问责应全面考察工作,占7.9%。另有1.1%的网友留言,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对网络舆情漠不关心,也就是对人民漠不关心

★  畅通举报平台与渠道,有助于为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伸张社会公平正义。领导对网络舆情漠不关心,也就是对人民漠不关心。

★ 睢宁县“网络舆情问政”的实践,实质上就是“维护公民尊严”的具体行动。我们都应为“网络问责撂倒规划局长”叫声好。  

  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贪官昏官,也别冤枉了好官

★ 是否该被问责,应全面考察其工作。对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的官员,当然应该问责。老老实实,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官,也不能冤枉,伤了他们的心。

★ “网络舆情问政”理应成为常态。如果某些领导借此标榜政绩,那就大错特错了。人民政府不为人民服务,又为谁服务?领导干部应善用网络,自觉关注舆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3 17: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政府网终于屏蔽了“指南针”的帖子:“报啥呀,简直是搞笑,祸国殃民的帖子要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3 20: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说了,那个采石场存在的违法问题绝对不是发个帖子就能解决的,前台有小地痞,后台有小官疲。这我是知道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3-24 09: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忍让退却一步,官商勾结侵害国家和老百姓利益的腐败就前进百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3-24 10: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有善为,恶有恶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3-24 10: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推了之,糊弄老百姓、踢皮球的官场游戏开始上演了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17 13: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9:}{:1_269:}{:1_26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17 13: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17 13: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