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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说说《对<为何能允许他在城中心建房?>的实地观察报告》中的六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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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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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3: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16上午11时许,本人在来安论坛上发的、引起众多网友强烈关注的帖子《为何能允许他在城中心建房?》被突然关闭了!随即版主发来一条消息称“此贴内容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实,如有异议请直接联系我们”。当天下午3时许,论坛发帖《对<为何能允许他在城中心建房?>的实地观察报告》来解释关闭的原因。本人认真耐心地看了该《实地观察报告》,发现有多处不实,现指出其中六处错误:

一、《实地观察报告》第三行称“该户原来所有的房屋是年代很久的老房子,帖子中反映的原来老房子,经近数十年时间实际已经破烂不堪。”其实,本人在《为何能允许他在城中心建房?》的帖子中已说过,该户房子建于一九八几年,是砖瓦结构的,比起旁边两户解放前的房子(屋面原来是小灰瓦,九几年换成现在的红瓦,墙体未动),哪个更破旧?不比不知道,一比就明了!

二、《实地观察报告》第五行称“经城建部门上门实地查看、采集相关资料 报县政府工作会议批准准予翻建。”这里我只能说:城建部门要么未上门“实地查看”,要么就是弄虚作假!因为你看了现场就知道了,在这样的地方就是可以翻建房屋,也不能允许建二层啊!城建部门上门实地看到了什么?采集了什么资料?有四邻意见吗?可见报到县政府工作会议上研究的材料也未必真实啊!

三、《实地观察报告》第六行称“房屋动工后,由于相邻住户提出异议,工地停工,户主为减少对四邻影响放弃县政府批复的二层构造近期再次动工倒数第六行又说“户主作为身份特殊的法官,能主动接受执法机关和网民的监督及时停工,并且能主动放弃二层楼批复难能可贵。”晕!说户主是主动放弃建二层,请问没有四邻提出异议,户主能放弃建二层吗?要真是主动的话,那在申请时就不应该申请建二层了!

四、《实地观察报告》第九行称“现场我们注意到:新建筑北面有他人一间只有几平米的小屋(厨房)”。首先谢谢你还看到新建筑北面由他人的一间小屋,但房屋虽小,也绝不止“几平米”!足有十个平方的房子,楼主却说只有几平米,我该说你什么呢?而且,这房子也不是专用“厨房”,也可以住人!

五、《实地观察报告》第十一行称“原来老房子墙痕迹还在,新建筑高度均不超过老房子高度。”看到江老师发的照片吗?最后一张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旧墙体上加了三、四层砖,超出原高度50公分之多,还“没超过老房子的高度”吗?

六、《实地观察报告》第十一行还称“该户为了保持新建房子与老房子的一样高度甚至把新建的厨房特意与主屋降了一截。”什么“降了一节”?他家的厨房原来就比主屋矮!现在的厨房的高度要比原厨房高出了许多!楼主拿现在的厨房跟现在的主屋比高度,而不是跟原来的厨房比,真是太有才了!

需要声明一点:本人指出这些错误,并不是要刻意跟谁过不去,而是为了说明真相,辨明是非,证明本人所发的帖子内容都是真实的,并不是想炒作什么。本人从小就生活在这块区域,这里的大街小巷、周围几户老邻居的家庭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我已多次声明:并不反对陈德新庭长翻建房屋的想法,只是不能影响四邻!只是城建部门在审批时要关注一下四邻的意见并上报一些真实的材料!只是希望城建部门(包括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能公开透明、一视同仁!

最后,我还是要感谢来安论坛能提供这样一个发表个人意见的平台(虽然对版主关闭帖子的做法深感遗憾)!感谢广大热心的网友这些天来对此事给予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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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9-17 14: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6:}只能说庭长大人活动能力强,其实,邻居都可以去申请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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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9-17 14: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政府放开建房政策,允许私人在城里按规划建房!既没了矛盾,还能平抑房价!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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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9-17 14: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是被“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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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9-17 14: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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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4: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很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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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9-17 14: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胳膊能搬动大腿吗?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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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14: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不怀疑论坛去实地观察的出发点是公正的,但我不能认同版主所说的“我们只是公正的反映”的说法。《实地观察报告》中没有具体的数据参数(面积、高度等);没有新旧房屋的对比;没有双方到场说明(只去向建房户“了解情况”);文中的多处用语还带有主观色彩,不能客观地反映事情的真实情况……以这种不公正的方式去进行所谓的“实地观察”,怎么能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呢?遗憾的是版主还草率地将其公布在论坛上,误导了许多人……当然,版主既然还能让本人在论坛上发表不同观点,就足以让人相信版主的出发点是想弄清真相。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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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9-17 14: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未必是金
平分秋色
一条路走到黑
忠诚卫士
都是一个人的马甲,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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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9-17 15: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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