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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曾经为罗金莲捐款的网友及单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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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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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0: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曾经为罗金莲捐款的网友及爱心企业、单位,首先感谢你们为挽救罗金莲生命付出的爱心。
  身患白血病女孩罗金莲经来安论坛报道核实后,广大网友积极捐款,同时也引起了张山乡政府、来城学校和爱心企业、单位的关注,大家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为挽救这个花季少女的生命伸出了援助之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如今罗金莲已成功的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如今她的造血功能已经开始恢复,现在已经初愈出院。
  
罗金莲生病后社会各界捐款包括邻居,所在行政村,及由于《金陵晚报》报道后南京市民的多起捐款,共同挽回了小罗的生命。如今,论坛经手的善款尚有约十万余元结余,论坛用救助资金甚至为小罗最近预生成的医疗费用都做了垫付。对于该项余款的使用本人提出:再用于社会上其他更需要的人。理由如下:
1、                       大家捐款是为了救小罗一命,救急不救穷,今后小罗和她的家庭应该自我承担起生存的责任。我们没有理由再用这些钱给她做些其他事,甚至盖房子。
2、                       社会上类似小罗的事情还很多,他们同样需要帮助,例如来安论坛最近报道的烟城的张强(http://www.laian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28932&highlight=%C0%D7%B9%D9),车祸男孩余强(http://www.laian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26665&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77%26typeid%3D77),家庭极度贫困常年卧床的残疾人马家付(http://www.laianbbs.com/thread-898789-1-3.html)等等。小罗是幸运的,幸运的是能被论坛和报纸等媒体的渲染而得到更多的人帮助。其他同样不幸的孩子他们同小罗目前的状况相比更需要“救命”的钱。
3、                       虽然很多人捐款是针对小罗,但是其中一大笔捐款-----来安工商联企业捐款时就已经注明:如果有余款再救助其他更需要救助的人。
   我建议在剩余的资金中,在已经垫付两万的情况下再付给少量必须费用,余款再捐给社会上其他需要救命的人,或者作为爱心基金交给除来安论坛外的第三方管理比如关工委、民政部门等。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捐款人愿意看到的结果。
声明:我虽身为版主但我不代表来安论坛管理层,我所说的一切仅代表个人观点,我以人格担保我没有受任何人指使在此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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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12 11: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潘攀 于 2012-7-12 11:19 编辑

真心希望剩余善款用到更需要的人身上,强烈支持草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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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2 1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草民建议!支持论坛所有的爱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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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2 1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草民的建议!类似小罗这样的病例还有很多,希望也可以帮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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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2: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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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12 12: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转赠其他更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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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2 12: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草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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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2 12: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相当好,尽快转赠出去,让需要的人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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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2 12: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剩余款,作为爱心基金,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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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12 13: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6638234434459060829_4:}爱心接力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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