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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安草民 - 

请曾经为罗金莲捐款的网友及单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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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6: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夕阳 发表于 2012-7-12 11:21
我以一位捐款网友的身份赞同草民的观点
工商联当时捐款时候就说过,这笔钱不属于专款,如果有剩余的要拿出 ...

我们相信论坛,不相信红十字类的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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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2 16: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潜水艇 于 2012-7-12 16:27 编辑

钱哪能丢呢,这可是一个宣传论坛,扩大论坛影响力的好方法!
谁有困难,可以打报告向论坛申请救助嘛!
也是替政府部门解忧嘛!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收起 理由
唐家三少 + 4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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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2 16: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那个孩子呢,叫嚣的那个叫“神马”的,出来啊!
跟我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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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6: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潜水艇 发表于 2012-7-12 16:42
刚刚那个孩子呢,叫嚣的那个叫“神马”的,出来啊!
跟我搞!~~~~~~~~

呵呵兄弟喊一个刚注册上来的马甲和你搞个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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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7: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70后 发表于 2012-7-12 16:20
我们相信论坛,不相信红十字类的慈善机构!

红十字的分支很多,来安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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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2 17: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纯爷们 发表于 2012-7-12 16:57
呵呵兄弟喊一个刚注册上来的马甲和你搞个有意思啊?

红十字的分支很多,来安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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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2 17: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给小罗捐款的,当时听说一个花季少女生命有危险,第一反应就是能救命就好,更多的网友应该都是跟我是一样,都是想伸出援助之手,救救这个孩子的命。
我很赞成楼主的建议,这个是救命钱,不是救穷的钱,如果救穷,那么,就只说来安就有很多贫困的家庭,我们能救的了那么多吗?俗话说, “救命不救穷”,剩下的善款应该交由相关部门妥善保管,能够救更多的人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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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2 17: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都挺关注 来安论坛的,也在公益版块看见来安论坛确实也做了不少的好事,我觉得现在这个社会能有这份心就很不错啦!

我觉得楼主说的挺对的,我支持能够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来安更多的人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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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2 18: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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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2 19: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管理好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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