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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爱心岂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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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9-26 06: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无旁骛地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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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26 06: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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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26 06: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幕后黑手和别有用心之人绳之以法  还我论坛清白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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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26 06: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相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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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26 07: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把幕后人揪出来,给网友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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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26 07: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起法律武器,还社会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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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26 07: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啊,真是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一直小鸟变美丽了,变健硕了,后面就会有无数的树木招揽,招揽小鸟做招牌,做广告?为了个人私欲,殊不知,却毁了小鸟!也毁了让小鸟成长的万千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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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26 07: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罗应该清醒了呀。这么多爱心人士关注你,捐助你,你现在只能是感谢!感激!感动!还能有半点的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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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26 0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支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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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26 09: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浩然正气、郑地有声、支持来安论坛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正义与良知。{:soso_e185:}{: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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