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论坛办公室 - 

[通知公告] 爱心岂容亵渎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9-26 10: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写的真好,我佩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26 1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罗,你太不幸了!不幸的不光是你的病,而是你病态的心,这个是最可怕的!
小罗,你也是万幸的!万幸你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有这么多好心人向你伸出无私、大爱的热手,挽救了你濒危的生命;让来安人知道了你的名字,那个时候你的名字仿佛被爱的光环所笼罩着,让那么多不认识你的人牵肠挂肚于你!
今天,你病在爱的呼唤与付出中,恢复了,可是你恩将仇报,又一次让别人看见了你病后的名字,让人在吃惊之余,重新认识了你,你让所有为你无悔付出的人感到了他们的爱心被亵渎、被蹂躏后那种无以言表的滴血的痛!
孩子,你以后的路还很长,离不开社会的爱,要知道缺少爱的人是无法在这个社会中健康成长和生存下去的,希望你爱的回归...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本书无句号 + 6 + 10 赞同!
总评分: 元宝 + 6  活跃度 + 1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26 11: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心不容亵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26 11: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好人难当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16 天

连续签到: 7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26 11: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只有法律才能还论坛一个清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26 12: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小罗不上网,否则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受人指示,干出这些有背良知的事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26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一口盐汽水喷死她。。丫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26 12: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贝拉 发表于 2012-9-26 12:05
真想一口盐汽水喷死她。。丫的、、、、

大婶蛋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26 12: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 {: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26 12: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逼青年 发表于 2012-9-26 12:07
大婶蛋定

丫的!姐淡定不了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