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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来安新城.紫荆苑一期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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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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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5: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磊磊技术 于 2012-11-2 15:58 编辑

我局自接到网上情况反映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紫荆苑,向建设单位来安县腾飞置业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了解核实情况,
经核实:丁莹莹女士(销售主管)并没有调离到其他部门,只是工作地点改变(由县城调到经济开发区售楼部),并且还是有其负责紫荆苑一期业主延期交房违约金事宜;经调阅资料,来安县腾飞置业有限公司已开始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目前已支付11起;调查最后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强调来安县腾飞置业有限公司(来安新城.紫荆苑一期)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请来安新城.未按期交房的紫荆苑一期业主尽快与丁莹莹女士联系,到该公司(开发区)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550-5686079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希望反映情况的网友能够留下具体联系方式,以便问题的处理。


来安县住建局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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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5: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职能部门反应还是比较快的,希望一期业主尽快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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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5: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办事、对民负责、听取意见、及时处理、不怕反复,终获成功!{: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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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 16: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反应迅速,积极跟进,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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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6: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办事、对民负责.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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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 16: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办事实在、给力!为民办实事,力挺王局长!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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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6: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好样的!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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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 16:18: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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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2 16: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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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2 16: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局长给力。可是这三无就交房的事谁来管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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