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BG6FXB - 

[本地资讯] 来安新城.紫荆苑一期给予答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6: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顶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1-2 17: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的诚恳,顶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 17: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给力,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8: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壳小蜜 发表于 2012-11-2 16:01
为民办事、对民负责.做好自己!

没明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8: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2-11-2 16:18

你的帖子呢?被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2 19: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负责的部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8 天

连续签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9: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这样的态度,也希望一切都能按正确的方向下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88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 天

连续签到: 1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3 07: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来安论坛真不错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0 天

连续签到: 5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3 07: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0 天

连续签到: 5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3 07: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2-11-2 16:18

最高的语境,叫无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