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澄清关于景华生态园拖欠工资一事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2-13 19: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禾 于 2012-12-13 20:25 编辑

      大家好,我是小禾。感谢大家这么多天来一直在我背后支持我维权。今天去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调解环节中通过首席仲裁员朱同志的积极调解发现我和景华生态园存在一些误会。

     通过充分的沟通我发现我们之间确实存在一些误会,景华生态园不是恶意拖欠我母亲的工资。景华方面表示会足额支付我母亲的工资,当然景华生态园方面也提出要我在网上澄清一下事实,即使景华不提出来我也会发帖子告诉大家欠薪只不过是误会一场,是我们缺乏足够的沟通导致的。我也想借此帖展现我解决问题的诚意。

误会(一):由于我母亲离职的时候听信林姓厨师长的"拿不到工资的言论"后没有积极与景华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景华的人力资源部门没能及时处理此事。

误会(二):11月18日劳动局通知景华生态园来劳动局调解的时候景华没有派人前来是因为景华相关负责人工作失误没有把劳动局的调解通知告知景华管理层,最终导致景华未派人前来调解。大家也知道在11月18日前我发的所有帖子中都没有明确指明景华生态园,也是从18号开始我的所有帖子开始出现景华生态园字眼。这又是一个误会。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拿回工资,既然是误会一场我也不希望我的帖子影响到景华生态园的经营管理。我不想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特发此贴澄清误会,同时之前发的帖子已经删除。

       这里我想特别赞扬一下来安县劳动局首席仲裁员的朱同志,他处理问题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们双方能够达成初步意向朱同志功不可没。劳动部门应该多多提拔像朱首席仲裁员这样的有德行,有能力的人。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2-13 19: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局在陶局长的领导下还是非常认真负责的,问题解决就好,楼主能正面发帖说明也非常诚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13 19: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单位  任何部门  都有好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13 19: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天以来,总是看你气势汹汹的指责这个指责那个的,没有沟通之前最好不要轻易下结论怎么怎么的,希望这些能给你以后处理事情积累经验与警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13 19: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理解才是王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13 19: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能通过仲裁调解就是正确的,解开误会这样挺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13 20:48: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事实最好少下结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13 21: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算和气的了,本身就是人家没给工资,人家不给你工资,难道你还就这么不要了?   再说了,人家内部人操作失误,难道还得怪到人家拿工资的人的头上?   再说他也讲了自己母亲有失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7 天

连续签到: 15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2-13 21: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你发帖子的过程中,我说了一些话,仅供参考。恭喜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2-13 21: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每个人都会有过这样的经历,因为对事情的本质没有完全了解而妄下论断,结果就会发生一些冲突,事后回想起来又会有些后悔当初自己过于武断,没有耐心的和他人沟通,工资发了,误会解了,社会也就和谐了{:soso_e17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