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小禾 - 

[通知公告] 澄清关于景华生态园拖欠工资一事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2-13 2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的确是一条很容易养的DO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14 05: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没办法,和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2-14 06: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就好,祝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14 08: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剧.......所以这个网上的东西不能随意跟帖,不要沦为别人达到他个人目的的工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14 08: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是心里有点变态啊?现在说误解,早干嘛去了?为什么早不去了解清楚再说话?就想利用大众对你的同情?无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14 08: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伤城 于 2012-12-14 08:37 编辑

看来理智人群终于多了一点,人家说的很清楚,我之前也说过,辞职不干了,一个电话就不干了, 也没有再去景华园要过工资(你辞职,不主动找相关负责人结算工资事情,谁还会主动把钱送给你啊,因为你一个月都没有到),所以怎么能说是景华园拖欠工资呢?这个说法本来就是错误的, 可是有几个人理智的想过呢,一听到拖欠工资,劳动局不作为,就把矛头指向景花园,劳动局,你们觉得合适吗?

你在我这上班,第二天不来干,我连你人都没见到,你也没打电话跟我说结算工资的事情,我怎么支付你工资?
还有我早前 也说过,上了十几天吧,临时不干了,和景华园(任何一个工作地方)大声招呼,人家单位不可能一分钱不支付的。

所以,大家以后跟帖,别那么盲目,我还是那句话,这次,是小禾错在前!

还有,小禾也幸运,人家没有告他突然不干了,给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14 08: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什么人都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14 08: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解决了,人家已经支付了 难道还应该继续说人家拖欠工资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14 09: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就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2-14 1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不要老是在这说三道四的,网友要客观、真实、理性地反映问题,希社会和谐的声音多出现一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