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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ingling520 - 

网吧状告公安局撤诉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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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13 15: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吧撤诉是意料中的事,当事双方都会选择避害求利的结果。如果每个企业和个体户都严格遵章守法的经营和纳税,他们有利润可图吗?估计都倒闭了。对网吧如果也是这样严格执法的话,也就倒闭了。80年代为什么沿海发展那么快,而内地特别是来安发展这么慢,这和当地政府执法部门都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的。错的多了,那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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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1-13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欲盖弥彰,四个要求咋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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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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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13 21: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所谓的代理人李远就是一个骗子,到处骗吃骗喝,这个鸟人据说是山东某地开网吧的,在山东被处罚后,是个丧家犬而已,到处煽动网吧对抗公安机关,被黄山市阜阳市赶出辖区,现在又跑到来安县蛊惑个别无知的网吧业主来了。支持加强网吧管理!支持处罚违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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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14 15: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白晶晶


    你好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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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14 16: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x5623352 于 2010-11-14 16:08 编辑

构建和谐社会嘛,15楼的不要人身攻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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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1-14 16: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1_272:}{:1_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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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18: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所谓的代理人李远就是一个骗子,到处骗吃骗喝,这个鸟人据说是山东某地开网吧的,在山东被处罚后,是个 ...
rfz 发表于 2010-11-13 21:11



    看看说话的逻辑就能知道到底谁无知了!又没有吃你的,喝你的,你义愤填膺什么呢?呵呵,人家心甘情愿请老李吃请老李喝,那是尊重懂吗?你家来了一个帮你实实在在帮忙的人难道你不给吃不给喝吗?老李的网吧维权第一人不是吹出来的,是人家帮几百个网吧打官司打出来的!人家被网吧界尊重是实至名归懂吗?你所说的被其他地方赶出来了的话是不是很幼稚呢?你难道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出入中国的任何一个省份,谁有权利赶走一个人呢?无知是谁呢?其实我知道他们是很想赶走老李,因为老李总是帮他们的权利放进笼子里,他们多么的想继续野蛮执法啊!多么的想自己怎么做就怎么做,怎么耀武扬威就怎么耀武扬威!老百姓都很听话,他们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看来他们是多么的怕李远老师啊!所以用这么恶毒的语言攻击一个法律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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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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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14 20: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臭名昭著的李远是“lingling520 ”老师啊?怪不得!!你们都不是“法律的维护者”,而是法律的践踏者!从你们嘴里讲法律,真是糟蹋了。你们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丧失了良心!祖国的未来都给你们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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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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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14 20: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臭名昭著的李远是“lingling520 ”老师啊?怪不得!!你们都不是“法律的维护者”,而是法律的践踏者!从你 ...
rfz 发表于 2010-11-14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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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20: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臭名昭著的李远是“lingling520 ”老师啊?怪不得!!你们都不是“法律的维护者”,而是法律的践踏者!从你 ...
rfz 发表于 2010-11-14 20:45



    是啊,你们公安多么希望老百姓都做个良民!想怎么宰割就怎么宰割!请不要拿未成年说话,网吧是反对未成年上网的,现在的核心是公安进入网吧查身份证违法!别转移主题可好?更别搞什么人生攻击!论坛是表达各自意见的地方,而不是骂人的场所,请别那么大的火,伤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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