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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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噩梦还没过去 - 

请金县长过目,请求来安法院尽快查封被执行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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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18 22: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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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2-18 22: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做法我还是赞同的,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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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19 08: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关注~  执法部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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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2-19 09: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执行庭就是一个字“拖”死你,无赖,啊,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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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19 09: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坚信金县长马书记,虽然部分职能部门不给力,只要领导重视就会有完美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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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们,每次打开来安万象我都做好挨骂的思想准备,总以为网友中多少会有几个被我揭过短的官员的幕僚,会忍不住为他们的主子出出气,骂我一顿,但是没有——来安论坛,正义的地方!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后盾,我没有退路!四年多的接触我心里最清楚我所面对的罪犯一家人全是狼心狗肺的混帐东西!他们说出来的话都是在演戏加放屁!我情愿看着执法部门把那房子给炸了,也无法容忍,他们到今天还在享受用我的血泪钱造起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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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2-19 13: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啊?
多少也给史庆丰留点青春补偿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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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4: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瞬间


    兄弟,请你不要这样说话,我若是这样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如此理直气壮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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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19 15: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做的是将帖子鼎上去,让更多的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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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2-19 15: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4:}偶咋记得这房子不是他的,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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