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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青梅煮酒 - 

[焦点话题] 去家宁医院闹事的人们你们不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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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3 17: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责任,没处理好,不能怪闹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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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3 17: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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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3 17: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405481072801362972_3:}回复 19# 不是我的错


  说的好!!!死者亲属们这样感激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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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3 18: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事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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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3-3 18: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一点人家吧,毕竟顶梁柱没有了,人家悲痛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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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3 18: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理解死者家人,毕竟失去了顶梁柱,终归要有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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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3 19: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
不要影响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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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3 1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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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3 19: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不赞成用这种方式来维权的,但好像目前中国还没有比这更有效的方法。
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扯他妈的蛋!
我打过官司,时间太长,成本太高,收获很小。到最后还是赢了官司输了本啊!
中国目前正常的事走正常的渠道结果好像很不正常,正常的事也要走非正常的渠道。
原本是正常该办的事你不找人就是办不了。
这也许就是中国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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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3 19: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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