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青梅煮酒 - 

[焦点话题] 去家宁医院闹事的人们你们不该这样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3-9 17: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些满口仁义道德讲究素质的人就反感,谁可以赌咒发誓的说自己没有骂过人说过脏话,说别人没素质,就没 ...
柒Oo玥oO 发表于 2012-3-9 10:35



    同感,我最TMD反感的就是做错了还死不承认,派遣N个托上来胡搅蛮缠的那些东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9 17: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值得大家同情,但是做事情的方式过激了些,在你们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要想到别人的利益,当天我因为去看人,早上去的早些,想看完人去巢湖出差,结果被堵在里面,车不让出来,本来和客户说好中午到的,很着急,和他们家属商量让我出去,他们也不肯,,第二天去客户那里,客户很有意见,所以希望你们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能理性的考虑到别人的利益,所以我支持楼主的意见,当天还有很多老人被堵在那里不能进出,还有一个做透析的人也被堵在那里喊救命,也真的不应该,起码冤有头债有主,不能殃及无辜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10 10: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1 1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b从一个被同情的位置直接跌到被鄙视的位置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3-11 13: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的在理 也不能一有事就用我是农村人来给自己做挡箭牌 什么事都要合情合理合法 程序不对 手段不对 简单的讲 就是要讲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1 18: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也有违法的情况。如上面同志说的很好,闹事不要让无辜的人受累,他们毕竟没有错。现在的人出事了有的就说他不懂了,不知道了,没出事时,一个比一个能,说出的话一个比一个大。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时,去争取是必须的,但要讲究方式方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11 1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1 20: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值得同情。可做事的发放让人如何同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70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1 21: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2 09: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