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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青梅煮酒 - 

[焦点话题] 去家宁医院闹事的人们你们不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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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3 19: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才子赢天下


    你不尊重法律不要紧,法律要是不尊重你,你就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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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3 19: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要求自己权益
不可以影响其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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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3 2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赞同楼主的意见,可是我还是想建议楼主把标题中的“鄙视”两字换个词代替一下,毕竟人家是丧子,丧夫,丧父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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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3 20: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还是怪医院,如果医院能够及时给予解决,你想人家会逼急了干那样的事吗?
医院更不对,死者家属都那样做了,难道都没人理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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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3 20: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分了,已经影响到其他就诊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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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3 20: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大家以后还是到大医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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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3 20: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走正常法律程序很慢...慢一慢就是几年...老百姓不得走上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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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3-3 20: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棠果


    呵呵,都要这样的话还有法律吗?还有秩序吗?心情可以理解,方法肯定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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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3 2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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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3 21: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还是素质!!!!!!!!好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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