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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来安论坛关于“小罗事件”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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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14 15: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溪边竹人 于 2012-7-14 19:54 编辑

只要不再出现诋毁,得饶人处且饶人。借用还珠格格里紫薇的话:饶恕,是最大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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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4 15: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只要还肯继续上论坛的,都是支持论坛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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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4 16: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我支持你们,相信你们为来安家乡父老,特别弱势群体所作的奉献。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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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4 16: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来安论坛 支持来安论坛的公益活动。走自己的(正)路,随他评(斜)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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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7-14 16: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怎么说呢  现在的社会两字 (混沌)   不过好人还是多的   支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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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14 17: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究里,难道救人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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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4 17: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透明、论坛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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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4 19: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行是冤家,但绝对不是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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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4 21: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所有的好人一生平安!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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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4 22: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来安论坛,相信轻风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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