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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敬爱的天朝《强制拆迁》正在困扰你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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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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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风临柳岸 于 2016-9-12 15:35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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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4 21: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拆迁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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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4 22: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条件没谈好,发此贴还不是为多搞点拆迁款吗?!您要是手续齐全他敢强拆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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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7-14 22: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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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4 22: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搞个马甲,,政府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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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2: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嘴大,你家要是没手续,是肯定讲不过政府的。。。天朝就这样,无奈。。有能力的抓紧移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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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4 23: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合法的有序人家不拆你房子才怪 你要是有手续政府也不会乱来的 你这叫阻碍来安的发展 补贴差不多就行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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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3: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来安看客 于 2012-7-14 23:51 编辑

我就不明白了,政府为什么偏偏对你家另眼相看,拆迁办的和你家有仇啊,给别人补偿的多,偏偏少给你家补偿。。拆迁办找这个麻烦有什么好处。。。不评论了,网友都理智了,麻烦你说公正些,把自己家的问题也说出来。。。看这样的话题头疼。。说不清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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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4 23: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帖中名为“别相信党”该网友的网名属于违规,论坛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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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4 23: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成语叫“杀鸡儆猴”,因为后面几年还有拆迁。
还有个歇后语叫“晚起的鸟儿没虫吃”,轮到你最后,该你倒霉,就是不让你满意,杀鸡儆猴,为了后面的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楼上的楼上这位老兄,看问题看的不够深。或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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