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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风临柳岸 - 

[曝光台] 敬爱的天朝《强制拆迁》正在困扰你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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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21: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违建,强拆就对了
我想也是没手续的建房,要不执法局敢大明大亮的给你下通知书啊!

我就想不通了,个别网友天天嘴里“天朝天朝,无公平”之类的话语,搞得好像天朝之外的全是公平正义世界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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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2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上 发表于 2012-7-15 21:19
若是违建,强拆就对了
我想也是没手续的建房,要不执法局敢大明大亮的给你下通知书啊!


下通知书没错,问题是那种通知书有没有法律效应,是不是弄个章盖一下,不管符合不符合法律程序,那张纸就算有效呢?
前面说了,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为什么通告书里面没有第三条??既然他不敢写第三条,那通告书只是一张盖了不知道什么章的废纸,有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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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7-15 22: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既然都看了《行政强制法》为什么不研究清楚呢,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不是政府该给与你多少金钱补偿,而是涉及金钱的行政处罚方式,比如说罚款,当事人应该缴纳多少钱罚款以及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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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22: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还是我 于 2012-7-15 22:56 编辑

楼上法律帝!!
咱老百姓文化程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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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7-15 23: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临柳岸 发表于 2012-7-15 10:07
住了二十年的房子你说有没有手续呢?

不拆迁的时候,你随便住。但是需要拆迁的时候就说你是违建了,这种事情很普遍。都是利益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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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6 01: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府书童 发表于 2012-7-15 23:20
不拆迁的时候,你随便住。但是需要拆迁的时候就说你是违建了,这种事情很普遍。都是利益惹的祸。

是很普遍,可他们在遇到这种普遍问题的时候,处理不得当,就产生民怨了。。。来安拆迁多少年了,次次都发生这种事,只能说某些人办事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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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6 21: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拆迁就如同街上卖菜,合适就卖,不合适就别卖,市场经济下买卖公平,我相信公务人员都是懂法律的,执法犯法那是天理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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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6 22: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代社会中,住房问题是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每个老百姓都有居住自己房子的权力,不是因为政府要拆迁,就有权不问青红皂白的把老百姓的房子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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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6 22: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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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23: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4日,没几天了啊,你要顶住啊!抓紧时间弄些道具煤气罐、道具汽油桶、道具刀、道具枪什么的,做来安第一钉子户!!!
楼主,你快拉倒吧,别在这忽悠网友了,你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足以证明你这80多㎡的已建成房屋属违法建筑,你还在这搬出什么法律来说道,你,你,你太XX了,自己先违法了,政府用法律来纠正你的违法行为,你却......先告状,还敢搬法律出来,我真笑不出来,你真是——为了一己私利而疯狂的无知兼无畏的总代表啊!!!哎。。。。。。。楼主,你可长点心吧,网友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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