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风临柳岸 - 

[曝光台] 敬爱的天朝《强制拆迁》正在困扰你的子民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8 天

连续签到: 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5 10: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拆是不行的,你想和县政府对着干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11: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还是我 于 2012-7-15 11:36 编辑
天使泪泪 发表于 2012-7-15 10:41
不拆是不行的,你想和县政府对着干吗?


没人说不让拆不是,清注意: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可是第三条,在他们所谓的《限期拆除催告书》中,有提及吗?完全没有!!为什么没有,大家不深思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11: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还是我 于 2012-7-15 11:35 编辑

谁愿意和政府对着干?那是恐怖分子!平头老百姓,你不给他弄急了,他吃饱了撑的D疼,跑去跟政府对着干??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11: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liujian 发表于 2012-7-15 10:32
以法律之名,你必须屈服

可是那帮SZ,他就没按法律程序办事。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条,他们下发的通告书,哪里提及了??他都不按法办事,我必须不屈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12: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15005504785 发表于 2012-7-15 11:50
政府官员是靠工资吃饭的?工资的钱够不够他们喝水的?河蟹天朝,就这吊样。

老兄讲到点子上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7-15 16: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前首相威廉·皮特这样表达对个人财产权的敬畏:“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有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臣民的茅草房,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8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5 17: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阅览了一遍感觉各级ZF都把“构建和谐社会”挂在嘴边,真真正正落实到实处的寥寥无几。
现在讨论违不违建已经毫无意义,如果是违建房屋那执法局自身就已失职,当初盖房的时候你干嘛了呢?房产开始真正被人们所关注的时候,“手续”一词就悄然而起,ZF把国有土地变法卖给开发商和老百姓,给钱就有手续是合法的,反之就不合法没手续。大街小巷没手续的房屋数不胜数您都要强拆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5 17: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我 发表于 2012-7-15 11:33
谁愿意和政府对着干?那是恐怖分子!平头老百姓,你不给他弄急了,他吃饱了撑的D疼,跑去跟政府对着干??

这句话说的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5 17: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有很多方面的 说也说不清 但愿你成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5 19: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wx5623352 发表于 2012-7-15 17:33
仔细阅览了一遍感觉各级ZF都把“构建和谐社会”挂在嘴边,真真正正落实到实处的寥寥无几。
现在讨论违不违 ...

就是这个理!
很明显现在很多违建,你给点安家费就行了,老百姓没必要跟ZF对着干,地主家都没有余粮,老百姓能有?
可你不能把给老百姓的补贴,装自己腰包,天天开着个车没事到处逛,油费都从拆迁费里扣,这算哪门子事?老百姓的百年千年遇一次拆迁,原本希望生活可以改善,过得好一点,现在倒好,不但没有改善,反而不如从前,还给你安个钉子户的帽子,谁没事吃饱撑的跑去当钉子户?但凡出现钉子户的地区,大家查查看,有几个到最后不是政府过失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