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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左手涂鸦 - 

我看青龙街城管冲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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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6-24 12: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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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6-24 22: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城管做,就有矛盾了!意思是城管什么都不做,就没有矛盾了.那还要城管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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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6-24 22: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9楼左手涂鸦于2009-06-24 11:48发表的 :
应该让工商部门配合,对于这些长期扰乱秩序的经营户没收营业执照算了。

你让城管去做,只能发生矛盾。

你让工商部门做,更没用。你没收他营业执照,他巴不得了。办照还得要钱了。
如果你这样说,那管得人就多了,卫生局要管,搞小吃的,都要办卫生许可证。
好了,地脏了,环卫要来打扫。
何员外说得对,这事就归你城管办,你办有矛盾,别人办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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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6-25 09: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秦冲当城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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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6-25 12: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冲是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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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6-25 12: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冲乃非常牛逼人的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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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3: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2楼简逸于2009-06-24 22:55发表的 :

你让工商部门做,更没用。你没收他营业执照,他巴不得了。办照还得要钱了。
如果你这样说,那管得人就多了,卫生局要管,搞小吃的,都要办卫生许可证。
好了,地脏了,环卫要来打扫。
何员外说得对,这事就归你城管办,你办有矛盾,别人办没矛盾?


违法规定取缔执照是应该,小吃店难道不要办卫生许可证?保持环境卫生是这些摊贩应该做到的。不能说有环卫工人我就可以随地吐痰了吧?

有城管了,这些事情都交给他们做了,收了钱发了执照,就不用管了,难道工商以及卫生部门不是这样做的么?

违反了规章制度,城管就必须管,这是职责所在。难道城管不希望大家都自觉一点,社会和谐一点不好么?

城管执法理念有问题,可以就事论事,但是为什么要抓着打人二字不放呢?

你自己也论证了一个道理,就是矛盾是必然存在的,那么城管该如何做呢?矛盾不可避免,摊贩又不听劝说,不强行没收东西,难道跪在地上求他们收走么?遇到暴力抗法的,耍无赖的,难道就任凭他们殴打执法人员?

打人是不对,但是难道只有城管打他们的份么?那没办法,只有给城管配备装甲车,防弹衣之类的防护装备了,那还叫什么城管?

新生部门必然有改进的地方,我们要做的是合理的给出意见,而不是一味的替所谓的无辜老百姓说话。

另外,谁去处理都有矛盾,那些屡教不改的摊贩就是抱着耍赖的态度在和城管斗争,你们选择支持摊贩,我选择支持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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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6-26 08: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得我也同意。
可是这事就是城管职责所在。
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只是许可他合法的经营权力。
你说的没收执照,我反对。他们没有了执照,反而减轻了负担。我想他们没一个人愿意办照的。
以上两部门只是起监督作用,真正的管理作用还是你城管。县官不如现管,为什么他们只怕城管不怕工商和卫生了?
所以你不要为城管开脱什么,管了就有矛盾,这是不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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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6-26 08: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打人,谁都知道是错事。不管谁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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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2: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7楼简逸于2009-06-26 08:56发表的 :
你说得我也同意。
可是这事就是城管职责所在。
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只是许可他合法的经营权力。
你说的没收执照,我反对。他们没有了执照,反而减轻了负担。我想他们没一个人愿意办照的。
以上两部门只是起监督作用,真正的管理作用还是你城管。县官不如现管,为什么他们只怕城管不怕工商和卫生了?
.......



没有执照就可以直接取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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