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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噩梦还没有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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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12-22 11:35:48
回复 92# 云中漫步


    我要是捡到很多钱,我也会很慷慨,比如给小姐很多的小费,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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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8 09: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噩梦”是在网络上与史相识 相熟  甚至产生感情,从而借钱给他,但是我们大家还是要对“噩梦”表示同情啊,50万来的都不容易啊,毕竟她受骗了,是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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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28 11: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左手涂鸦”,你不愧是版主,好象来安论坛就是你的天下,只有你的话才是真理(涉嫌炒作)?

你凭着想象就认为“噩梦”的话就是真话。几个法院的判决书等材料,我相信来安法院一定都有,你与其在论坛支持“噩梦”,作为版主,你为么不去法院了解一下真实的东西,给网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说句实话,所有的材料我都看过的,但是,我无权公布到网络上来,如果要公布的话,你应该叫“噩梦”公布出来(因为她的胆子大,她敢无视法律)。而你无理的要求其他人(网民)来做这事,个人认为这不合适。

我认为,你也可以让媒体去法院采访,请媒体记者上来解说,以澄清事实真相!

作为版主,我认为你还是少说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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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28 11: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版主,如果认为就是老子天下第一,是不会得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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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9 14: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版主:怎么贴内回复统统都不见了?去“躲猫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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