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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噩梦还没有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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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12-21 13:03: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0-12-21 20:28 编辑

史庆丰的父亲绝对不是浙江黄毛丫头描述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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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21 13: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云中漫步


   这能证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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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3: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史庆丰这事,我个人认为,里面有很多迷雾!
一,  判决是以江苏还是以浙江的为准?(诈骗罪与非法占有罪)???
二,  浙江的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史系安徽来安人氏)???(商榷)
三,  两种判决的结果不同,所受的法律制裁不同,谁负责???   ???   ???
四,  诋毁,诬陷,诽谤,侮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相信法律!因为中国毕竟是法制中国。我们期望法律的完善,不等于不信任和抛弃法律!尽管大千社会,林子大什么鸟都有,然而我们绝对坚任的是主流(不然就真的是国家机器出大的故障了,呵呵,那就是一了百了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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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3: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 lovelovewang


    呵呵,我相信白痴都应该能从中悟出点东西的。(论坛上面所有一切就是个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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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3: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 lovelovewang


    个人的言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法律是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约束之内,不然,如果没有制约,也就早就没有人类没有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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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3: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沉默不是软弱!沉默不等于无能!
沉默是宽容!是等待!是破釜沉舟!!!
来吧,迎接一切挑战!!!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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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4: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代表的是正义,不是庸俗的无知自私的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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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4: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来安同胞们别误会,因为浙江的女人在侮辱诽谤我们的政府和司法公正以及诸多方面,所以我才公开史庆丰他老爸的身份。
当然也不排除面临的自卫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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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21 14: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然而,反其道而行之就回给自己带来打掉牙只好往肚里面咽的伤害。
史庆丰吃的就是不懂法律的苦,我不同情他,他万不该和无貌无才更无德的女人混的!
人啊,不读书可以,但是要能识人识事!
呵呵,如果谁不相信,面临的必将是失败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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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21 14: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纳不过来这个闷了,喊得那么厉害,到底,那五十几万给谁花了啊?

叠纸飞机,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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