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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来安论坛关于“小罗事件”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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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6 2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碧雅轩墙艺坊 发表于 2012-9-6 23:16
何苦呢?让对手在激流里涌进之后又发现对手是那么受信任。帮你的对手推到了高潮。嗯,我才明白,你是来炒作 ...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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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6 23: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2-9-6 23:18
你太有才了

如果是竞争需要的是智商,同样的智商也分深浅层次。上不了台面的手法不值得去谈论,必不长久!不管你做哪个行业,都有对手。只是有的看不到长久。自毁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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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7 08: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但不代表不回应,不反击。
我相信任何诋毁不过是论坛成长过程的一种见证。
希望来安论坛会成长得更健康,更缜密,更睿智。
只有提高自身素质,谁办成老百姓最需要的论坛,谁就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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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7 08: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论坛,相信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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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7 08: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轻风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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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7 09: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怎么说呢 可能主要还是没及时公布账单 这事我觉得吧  不是还有多余的钱没用完嘛?给一半给小罗以后的生活和后面的康复治疗 如果一分钱不给她 这毕竟是网友和社会捐给她治疗的 !另一半可以给来安真真需要帮助救助的那些孩子 这样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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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7 12: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竞争要遵循规则。就像体育比赛一样,是使劲跑到别人前面,不是想办法绊倒别人。这样就犯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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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7 14: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咱们版主,支持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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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7 19: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论坛,支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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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7 19: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来安论坛人不会侵占这救命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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