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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来安论坛关于“小罗事件”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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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9-8 07: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轻风   支持论坛  让肆意诋毁论坛之人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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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8 10: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好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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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8 16: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来安论坛的发展,是非功过自在人心,我不但看到了罗**事情论坛付出的努力,还看到了余强事情的爱心捐助,来安论坛为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和困难,作为网友,希望还能看到论坛更多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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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9-9 12: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生意人,讲究诚信,这个社会我们不能处处如意,我们能做到的就是让最多人如意!公正,公平,公开,三公原则永远是制胜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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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9-9 12: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哦 ,真的啊,好像我还认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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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9 15: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抚贫资助实属好事,相信论坛。事实终将会水落石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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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9 21: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驾悠悠 发表于 2012-7-21 09:48
有的网友有点有质疑很正常。但做为网络管理者就有权力向广大网民做好解识工作,不要自己以为“自觉清者自清 ...

太现实了,说他做的不到位就不点评了,说你好的又是感谢关注和支持又怎么怎么,我看无风不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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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9-11 15: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帖子里面多放些兔子,只要点击就有兔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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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9-12 21: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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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9-13 15: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夕阳 发表于 2012-9-6 23:35
做事先做人,如果连人都做不好,那做出来的就不能算是人事了吧?

我刚看到此文此事,做好事,反闹心,很震惊,难以置信。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还是少一分敌意,多一分信任为好。你这里热心做事,他那里臆度猜疑,怎不让人心寒。慢慢消气吧,让诽闻自生自灭吧。仁人心地宽舒,便福厚而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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