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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话想说 - 

让噩梦尽快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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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12-25 07:17:53
    云中漫步、lax两位,想必“噩梦还没有过去”被骗的钱你们俩也用了不少吧?或者是你们参与共同骗的吧!不要再给来安人丢脸了,骗了钱还糟践人,简直不是人,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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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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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25 13: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和你在新闻媒体面前公布真相,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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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25 13: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很多话没说,只是因为要保护保护被害人的隐私,我只能说你是来安人中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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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12-25 16:32:19
云中漫步是吃屎长大的并且一直在吃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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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25 17: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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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26 16: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看了“噩梦还没过去”发的一系列帖子,对她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但现在双方在网上辩来辩去,打口水仗,叫人确实搞不清真假,看得累。让严肃的法院判决执行问题在网上随意评论,也没有意义。我觉得“噩梦还没过去”如果真正需要借助来安论坛来监督来安法院的执行,就请把法院执行的依据:浦口法院和南京中院的刑事判决书和永嘉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全文公布,让大家来评判,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否则,我们实在不想再看了,大家都闪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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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26 16: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的经济案件,相信法律,把问题给解决!噩梦还没过去,你要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的!!关注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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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26 21: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最有力的事实就是法院的判决书,如果不全文公布,还原事实真相,让我们善良的网友怎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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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27 11: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看了“噩梦还没过去”发的一系列帖子,对她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但现在双方在网上辩来辩去,打口水仗, ...
看得累 发表于 2010-12-26 16:02



   
有道理,应该把判决书都公布出来,把事实真相全部还原出来,大家才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然,就算是大家都很热心,但也帮不到点子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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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7 16: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贴子,大概也了解了,这位女士在同事极力劝说她别上当的情况下,还是到处借钱给她的网友,甚至借条都没有,看来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算高。虽然这位女士是受害者,但要是没有这位女士的慷慨大方,也许你的网友还不一定坐牢,或者这么快坐牢!这钱骗的,也太低级了吧!另外请有关网友别把一个只是在网恋中都迷失方向的男女的个人恩怨上升到什么“温州人、来安人”之类的言论!网络虽然自由,但还没到什么都能说的地步!网络上的言论也是人写上去的,也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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