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噩梦还没过去 于 2010-12-25 11:55 编辑
请你用自己固定的网名,一两个人用多个网名发帖,企图制造声势,是一眼就能看穿的。就是其他会员看不到,管理员是可以看到IP地址的。
下面回答你的话:
(一)关于是否是招商引资:
请看http://www.chinalawedu.com/huang ... /2006/09/2029_2.htm
我相信各位看了就很明白了。 这个是当时我发在一个律师网上的咨询稿。我面对的是全国不认识的律师朋友,只能择要点说,哪能讲很具体?你不过是想拿它来证明,我在欺骗来安政府和论坛。我则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如果这个诈骗跟招商引资不沾一点边,我手头哪来2006年来安县的相关文件和来安县政府证人的调查信件?
(二)关于建房的土地:
你说:其叔父史兵涉嫌伪造了《转让协议》。
事实是买地和建房都在案件之前。史兵在听说永阳市场的住房要拆迁的时候,就张罗着买宅基地了。因为他怕自己出面定有难度,才请侄子史庆丰买的,只是怕以后和侄子史庆丰扯皮,便在建房前以转让的形式签了个《转让协议》,并且几个月的建房其间,他停下了在市场批发蔬菜的生意(放弃可以赚几万元的生意),天天忙在工地上。试问,噩梦还没有过去,如果是你的侄子建房,你能停下几个月的工作为他忙碌吗?
再说了,买了东西以后又转让,这也是正常的事情,更没有必要向谁告知。比如,我买了你的一个东西,现在我又要卖了,有必要再告诉你吗?我相信你是不会管这事的,你也没有权力干涉!
你没有权力说《转让协议》是伪造的!
你更没有权力说"由于被告史庆丰正在服刑,本案执行过程中,其亲属为了保全房产,串通起来做伪证"!纯属诬陷!!!
史庆丰买地是在案发前,即2006年4月买的地,骗我钱是6月,《转让协议》上的时间是9月份。 史庆丰有钱了还要转什么让?先不说这个问题。 史庆丰诈骗前是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史兵多少还有点实业在干。转让土地的人难道会放心把地卖给史庆丰这个不赚钱的小混混而不敢卖给史兵?人家卖地者的哥哥就是那个村民小组的组长唐国桢,难不成还用在一个小混混的威逼之下成交不成! 我对史庆丰提起民事诉讼时,诉状当中有房子的全部材料,为何庭上史庆丰只字不提有这么一份协议书存在?就连法院委托来安执行都快过半年了,才突然出现这样的一份“协议”! 说这样的《转让协议》是真实的,符合情理吗? (三)关于房子的权属:
噩梦还没有过去,我问你,假如是你请我出面为你买了地,你盖了房子,你的房子就是我的吗?如果我一定要说房子是我的,凭你手上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手续,法院能执行吗?我和法院无理取闹就能要到吗?
法律规定,房子的权属以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登记为准,集体土地买卖、房子权属必须经过村集体证明才有效。 全国有多少类似小产权的房子,涉及民事执行的,法院照样予以办理!如果我是当地人的高官达贵,我会受到那样尖酸的嘲讽和这么漫长的“待遇”吗?
(四)关于史庆丰的签字笔迹:
我认为你没有权力说是别人模仿的!因为笔迹鉴定是个很庄重而又专业的技术问题,不是你说了算的!
如果按照你所说的,他的笔迹不应该有丝毫的变化,可能吗?不相信你自己试试,你绝对写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字!呵呵,有时候放屁还会犹豫一下呢。
不过从这点上,正好说明了你和史庆丰的朋友关系的确不一般!
笔迹鉴定是为谋求正义的人而敞开的。我正在咨询这方面的知识。史庆丰在牢里,他是没有机会亲自书写的。
(五)浦口法院和中院为什么没有采信你关于房子方面的信息?你自己最清楚!
好了,今天就写这些,以后再继续吧。
浦口法院和中院裁定在前,我后来找到房子,申请南京公安机关予以补充调查取证,才得以在永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你不是当事人,在此我向你补充一些经过,以证明房子的权属就是史庆丰本人的:
史庆丰在羁押期间,曾托他的狱友给我带口信,叫我去找他四叔史兵,叫史兵处理他的财产,让他出来。我找到了史兵,他的第一句话竟是“你找我,找对人拉!” 在来安见面后,史兵叫我帮忙。他亲口对我说,史庆丰有房子在,但处分权要由史庆丰的父亲说了算。我不信,他还对天起誓,他上有老母,下有两个女儿,如果骗我的话全死光!我不予置否。 我跟史铭经过协商,双方约定,他把钱还我,我去找公安的人。中间我父亲帮我找亲戚,寻战友,疏通了很多环节。可是等我亲戚帮我找过公安领导之后,与史铭坐下来商谈具体细节时,史铭突然问我:“你说说这个案子,对于你来说,最好的结果和最坏的结果分别是什么?”我说:“对我来说,我只想拿回自己的钱。我是家里长女,没有兄弟,母亲患病时我钱被骗光,没有尽孝不说,还让妈妈死不瞑目。最好的结果就是,你们不是有钱吗,那就赶快把钱还我,我尽自己最大能力帮助你们。最坏的结果就是,我开着史庆丰的那辆破车回去,他去坐牢,咱们两败俱伤!” 自称“诸葛亮”的史铭听了我的话,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于是他声色俱厉地辩驳史兵的话,称没有他同意,任何人没有权利动什么房子!他听出了,我如果拿了车就不会再追余下的诈骗款了。他打定主意,宁愿让他的儿子去坐牢,也要把房子留住自己享用。 谈判结束,送别帮忙的亲戚后,我流了很多眼泪。第二天回温州的车上,我发了一条短信给史铭:“史老师,虎毒都不食子,你心里只有钱,太可怕了。法庭上见!”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感觉到了面对他们这样的家庭,善良和仁慈只会被耍弄,我下决心等刑事案件结束后,自己去查到房子,追回属于自己的钱! 史铭的虚伪,还表现在到今天为止,他都大言不惭自称老板,很有钱。 本次来永嘉的专案组里就有法官被蒙蔽,竟称来安的丧葬服务都很赚钱,说他很有钱。 事实情况是如何的呢? 史庆丰被抓捕后,史铭请了南京名律师张晓龄,来安籍,江苏省公安大学教授。但是史铭没有付足律师费。该律师约我谈话时,我提出,诈骗50多万是重罪,如果对方家里不想让他坐牢的话,请律师想办法协调解决,时间还来得及,我经济极度困难,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把钱还我,对方坐牢弥补不了我的损失! 张晓龄很无奈地告诉我,自己很忙,这个案子是坳不过老乡面子才接的,史铭给他送了些字,竟说值多少多少钱。
果然一审下来,史庆丰被判了十年零六个月,律师没有发挥一丝作用。 二审期间,对方换了律师,约我商谈。我不敢再相信他们的诚意了。但手机短信里,律师义正言辞地说,十年牢对人生来说太可怕了,骗去的钱就应该要还,叫我配合。我半信半疑地再次跑到南京跟他们见了面,其时,我由于受此打击,身心俱惫,苍老了很多,史庆丰的母亲竟认不出我了。 但是二审维持原判,裁定书上没有二审律师的名字。 我给该律师打电话询问,对方竟义愤填膺! 原来,该律师是史兵给请的,史铭只知道要求律师这样做那样做,却一个子儿都不肯出,害得那个律师做了大量工作,在法官面前失了信用,最后不了了之。史兵看不下去,只好自己掏钱给了律师2000元钱,解除了和约。律师告诉我,史庆丰的房子因有他老子占着,史铭不松口,没有办法处置。 这就是史铭的为人。他这么老了还说去北京读书,是否是在史庆丰诈骗后给的钱,那钱是不是就是我的血泪钱,我都很纳闷! 那么,为什么史兵会比他父亲还更加关心史庆丰,不惜冒着犯罪的危险帮史庆丰编造伪证呢? 史庆丰骗钱得手,史兵略知一二,因为我在报案前每天打史庆丰的电话找人,史兵就帮他挡过很多回,史兵帮史庆丰一起制造了史庆丰去了澳门的假相。 史庆丰进去后,史兵极度害怕,面对警察盘问,坚称自己跟史庆丰基本不来往,从不谈生意上的事。后来看到史庆丰没有提及他,他就心怀感激,所以他是除了江元琴外最想帮助史庆丰的人。 如果那房子真是他史兵的,他早就去卖掉换回史庆丰的自由了,但问题是房子是史庆丰的,他头上还有他老子,史兵根本没有办法处置房子。 我不能不承认,自己是世界上最无知最愚笨的人之一。2006年前,我好多朋友在外地买地成功,建起大楼开超市,有的还从很小的钱慢慢做成步行街,利润非常可观。所以我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对于钱的往来,我跟几个师范老同学习惯了卡上转帐,只保留银行凭条,从不打条子,结果因为这个老习惯闯下了大祸,给罪犯有机有趁,酿成千古悲剧。 希望大家打消那些龌龊和不堪的猜测,如果我靠什么“石榴裙”跟史庆丰有交易,判决书上早就出现了!
恳请来安县政府、法院公正处置,尽快对该房产采取措施,实施“强制管理”!
|